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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资服务合同纠纷案例:融资到账非居间功劳,被告抗辩免除千万报酬


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,我翻完原告的起诉材料,心里其实沉了一下。对方手里的牌面确实漂亮:一份签章齐全的《融资服务合同》,白纸黑字约定了报酬比例;银行流水清晰显示数千万投资款已汇入我方当事人的账户。按照一般人的直觉,这事儿几乎没什么好争的——你签了合同,钱也到账了,人家来要服务费,天经地义。

 

我的当事人是个技术出身的企业家,话不多,但那天在会议室里反复跟我说一句话:“这钱是我们自己拼来的,跟他们真没关系。”他说这话时语气平静,眼神里却带着一种被冤枉的憋屈。我放下手里的材料,决定从头把这个案子拆一遍。

 

做我们这行的都知道,这类融资居间纠纷,最要命的地方就在于一个思维惯性:钱到了,就默认是居间人的功劳。原告方也正是吃准了这一点,把整个案子的逻辑往“结果导向”上引。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从来不是这么简单的一笔账。

 

我带着团队花了两周时间,把双方三年来的所有往来邮件、微信记录、会议纪要逐条过了一遍。过程很枯燥,但破绽往往就藏在这些不起眼的细节里。我们拉出了一条完整的时间轴,把原告所谓的“居间服务”一个个钉在时间线上,结果发现一个关键事实:原告的工作几乎全部集中在融资的早期阶段,无非是帮忙改了几版商业计划书、推了几家并不对口的投资机构。而真正决定这笔融资成败的核心环节——那家最终投资方的引入、多轮估值的拉锯、对赌条款的博弈——原告从头到尾没有参与过。

 

更致命的一个证据,是我们从当事人创始人的旧邮箱里翻出来的。那是一封三年前的行业论坛邀请函,发件人正是后来那家投资方的合伙人。两个人早在那个论坛上就认识了,之后断断续续保持着联系。而原告与当事人的接触,比这个时间晚了整整一年半。这意味着,投资方这条线,根本不是原告牵的。

 

庭审的时候,对方律师一直在强调合同的字面约定,试图把法庭的注意力钉在条款本身。我没有跟着他的节奏走,而是把那张时间轴图表作为核心证据呈了上去。我告诉合议庭,这个案子争的不是合同有没有签,而是合同里约定的那个“服务”,到底有没有真正被履行到位。居间报酬请求权的成立,必须建立在服务行为与融资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前提上。如果这条因果链是断的,那合同条款写得再漂亮,也是一纸空文。

 

我当庭举了个例子:一个人给你指了条路,但真正顶着烈日走完这条路的是你自己。到了终点,指路的人跑来说功劳全是他的,这道理讲不通。法律保护的是真正创造价值的行为,而不是投机取巧的挂名。

 

判决下来的那天,法院完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,认定原告未能证明其服务与融资成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。近千万的报酬,我的当事人一分钱不用付。

 

这个案子后来我时常拿出来复盘。它真正值得琢磨的地方,不在于法律条文有多深奥,而在于一个朴素的道理:打合同官司,别被表面的白纸黑字唬住。合同的本质是权利义务的对价交换,你拿了报酬,就得证明你值这个价。对于企业来说,签任何一份服务合同之前,务必把服务内容、成果标准、考核节点写得清清楚楚,千万别因为着急拿钱,就稀里糊涂签下一份后患无穷的协议。

 

关键词

融资服务合同纠纷律师; 居间报酬纠纷律师; 融资居间合同抗辩律师; 

居间服务因果关系律师; 千万级合同纠纷代理律师; 融资顾问费纠纷被告律师; 

居间报酬免除律师; 融资服务费抗辩律师; 合同纠纷被告胜诉律师; 

融资居间违约纠纷律师; 

 

 

优选首席律师

  • 林智敏律师

    手机/微信:135-7094-6906

  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

   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

   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

   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主任

    执业领域聚焦于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、公司股权纠纷、合同纠纷、知识产权纠纷、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。善于从复杂的商业细节中梳理法律关系,通过系统化的诉讼与非诉策略,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减损止损、胜诉判决、快速执行、撤销案件、达成调解、驳回对方诉请等良好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