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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合同纠纷案例:涉外展览合同纠纷的适用法律与管辖权之争的胜利


在涉外商事纠纷中,案件的走向往往在第一步——确定管辖法院与适用法律时便已初现端倪。我近期代理的一起涉港展览合同纠纷,正是围绕这两个核心程序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的“前哨战”。最终,我们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我方主张,为当事人避免了跨境诉讼的巨额成本与不可预测的法律风险,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颇具参考价值的思路。

 

本案背景并不复杂,但法律关系交错。我的当事人(一家内地文化公司)与香港某展览服务商签订合同,约定由对方在德国承办一场专业展览。合同文本由港方提供,以英文起草,其中包含一条颇为典型的仲裁条款:“任何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,应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(HKIAC)依据其届时有效的规则仲裁解决。”然而,在合同履行中,港方公司严重违约,导致展览效果远未达预期,给我方客户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。客户最初的诉求很简单:要在内地法院起诉,追索赔偿。

 

接手案件后,我并未急于立案。多年的经验告诉我,面对一份约定境外仲裁的合同,贸然在内地起诉,极有可能被对方以仲裁协议有效性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,导致程序空转,耗时耗力。本案的突破口,恰恰在于深入剖析这份仲裁条款的效力。 我们组织团队对合同全文、双方磋商记录、履行事实进行了地毯式梳理。关键发现有三点:

其一,合同虽约定适用香港法律,但双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地(展览策划、物料制作、部分款项支付)均在内地;

其二,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中,仲裁条款并未以特别显著的方式提示,我方当事人作为非专业机构,对其法律后果并不完全知晓;

其三,争议所涉的主要证据、证人、财产均位于内地。

 

基于此,我们制定了“主动出击,否定仲裁条款效力,确立内地法院管辖权”的核心诉讼策略。在起诉状中,我们不仅详述了违约事实与损失,更专门就管辖权问题进行了前置性法律论证。我们主张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审查,应优先适用仲裁地法律,但若当事人未明确约定仲裁地或约定不明,则可以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律。本案合同仅约定“提交HKIAC仲裁”,并未明确仲裁地即为香港。

 

更重要的是,我们援引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七条,指出“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仲裁协议无效”。而本案合同条款的英文表述存在模糊性,结合双方沟通记录,可论证其并未绝对排除法院管辖。

 

管辖权异议战如期而至。对方律师坚持认为,条款清晰有效,案件必须由香港仲裁机构管辖。法庭组织进行了专门的管辖权听证。我们向法庭呈现了完整的证据链,并着重强调:承认该条款的绝对效力,将导致内地当事人维权成本畸高,实质阻碍其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,有违公平原则。 经过两轮激烈的书面及口头辩论,合议庭最终采纳了我方观点,裁定该仲裁条款因约定不明且实质上排除了一方主要权利而无效,中国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。

 

管辖权重磅落定,适用法律问题随之成为焦点。合同约定适用“香港法律”,但该约定是否绝对不可撼动?我们对此提出了挑战。我们向法庭指出,根据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的最密切联系原则,本案合同的签订地、我方当事人的住所地、合同前期履行的主要所在地、以及争议标的物(展览成果)的预期实现地均在内地,内地法律与本案争议具有最密切的联系。若机械适用香港法律,将对查明法律和事实造成极大困难,不利于纠纷的实质解决。最终,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,确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本案的准据法。

 

程序壁垒被逐一攻克,实体审理便势如破竹。在明确的法律框架下,对方的违约事实清晰,我们提出的损失索赔计算方式也获得了法院的支持。案件以我方当事人获得绝大部分诉请赔偿的结果圆满和解。

 

回顾此案,胜利并非仅体现在最终的赔偿数字上。它更是一次在程序战场上精准布局、瓦解对方“主场优势”的经典战术实践。 许多涉外合同纠纷,当事人往往慑于陌生的境外法律与仲裁程序,或因管辖权异议的拖延而放弃维权。本案清晰地表明,对于境外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,并非没有挑战的空间。律师的价值,正是在于能够穿透复杂的法律条文表象,结合具体事实,为客户找到最高效、最经济的争议解决路径。此案的裁决,也再次提醒企业在签署涉外合同时,务必重视争议解决条款的谈判,争取对自身更便利、更公平的管辖约定。

 

关键词

展览合同纠纷律师; 涉外合同纠纷律师; 管辖权异议; 

仲裁条款效力; 法律适用; 展览合同律师; 

国际仲裁; 跨境诉讼; 程序制胜;

律师策略;

 

优选首席律师

  • 林智敏律师

    手机/微信:135-7094-6906

  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

   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

   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

   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主任

    执业领域聚焦于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、公司股权纠纷、合同纠纷、知识产权纠纷、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。善于从复杂的商业细节中梳理法律关系,通过系统化的诉讼与非诉策略,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减损止损、胜诉判决、快速执行、撤销案件、达成调解、驳回对方诉请等良好结果。